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提供消費者安全、衛生的游泳戲水環境,今年 1 至 4 月共抽驗 145 家次游泳池,其中 137 家次游泳池水質合格,合格率達 94.5 %,較 112 年合格率 89.8% 及 111 年同期合格率 74.4%,明顯上升
其中 8 家次抽驗,水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多是大腸桿菌群或總菌落數超標。 依據「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」規定,游泳業者應每個月自行汲取游泳池水,送檢水質微生物,另泳池開放期間應每月作水質酸鹼度與自由有效餘氯測定至少 4 次,夏季開放期間則每 2 小時測定 1 次,並將檢測結果公告於場所明顯處,讓消費者充分了解池水水質監測情形。
游泳池水質應符合總菌落數每 1 公撮(mL)池水中應低於 500 CFU;大腸桿菌群每 100 公撮(mL)池水中應低於(含)6 CFU 或 6 MPN;自由有效餘氯量應保持百萬分之 1.0 至 3.0 之間(1.0-3.0 ppm);水質之氫離子指數(pH 值)應保持 6.5 至 8 之間。
「3 要 5 不」防疾病上身
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游泳時遵守「3 要 5 不」:
3 要:
- 入池前「要」澈底淋浴沖洗、卸妝並穿著潔淨泳衣帽、褲。
- 「要」現場注意標示水溫、酸鹼值、餘氯量等水質資訊。
- 游泳中若有任何不適,「要」立即離開游泳池並通知救生員或服務人員。
5不:
- 患有傳染性疾病者「禁」止入池。
- 患有傳染性眼疾或皮膚病者「禁」止入池。
- 飲酒過量顯有醉態者「禁」止入池。
- 「不」得攜帶寵物入池。
- 請「勿」在游水池內外四周飲食或吸菸。
游泳結束務必遵守清潔 3 重點
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吳明穎指出,游泳池中的氯對於皮膚屬刺激性物質,因此可能造成過敏,也可能刺激皮膚生成痘痘樣皮疹。而泳池中最常遇到的具傳染風險的疾病就是「病毒疣」,全身各部位都有感染可能,以手指或腳趾的凸點為多。
為了避免泳池常見疾病,像是痘痘、毛囊炎、病毒疣或各式病菌帶來的感染,最重要的是不要忽略游泳結束後的清潔,清潔重點包括:
- 游泳過程或結束時,盡量不要揉眼睛。
- 下水前先將身體頭髮用水打濕,並塗抹乳液減少局部氯的接觸。
- 離水後儘快清洗,並換上乾淨衣服後再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