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 2019 年實行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(Patient Right to Autonomy Act,PRAA)雖然保障末期、重度昏迷或重度失智等病人可以拒絕無效延命,擁有「自然死」權 利,但是否應針對這些病人也有請求「醫師協助死亡(PhysicianAssisted Dying, PAD)」的權利,仍未有公共討論及共識
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陳端容表示,為了了解台灣民眾對「醫師協助死亡」(PAD) 的看法,台大在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之間進行問卷調查,蒐集到來自全國 3992 位成人有效樣本並進行分析研究。研究結果呈現:有超過 8 成的國人支持末期病患有權要求善終,然而,醫事人員普遍支持「自然死」勝過「尊嚴死」。
醫師協助死亡 (PAD) 的標準定義是什麼?與安樂死的差別在哪?
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陳端容指出,PAD 依照文獻上的定義是指,醫師依法開立或提供致命藥物,由病患自我決定與親自服用,以結束自身生命,通常限於罹患末期疾病、承受無法緩解之痛苦且具備決策能力的患者。
陳端容進一步解釋,醫師如果提供致死藥物給病患,由病患自主決定是否服用,最後一個「致死」的動作由病患自己決定並確信執行,這就屬於「醫師協助死亡」;而如果醫師直接注射致命藥物到病患體內,這就算是「安樂死 (Euthanasia)」。
PAD 的法律條件有以下 5 點:
- 患者患有不可逆的末期疾病
- 預期壽命有限(小於 6 個月)
- 面對無法承受之生理或心理的痛苦
- 多次書面予口頭請求,且經過 2 位以上的醫師獨立評估同意
- 具備清楚的決策能力
台大研究調查:國內誰比較支持 PAD?
陳端容表示,研究顯示不分情境均支持醫師協助死亡的受試者比率達67.6%、支持末期病人醫助死亡者高達86.2%。研究團隊分析填答者身分發現,性別、年紀、宗教信仰、病患病情及疾病類型等因素都會影響填答者的決定。而支持族群主要為下列 4 類:
- 年輕人 (20 到 39 歲)
- 男性
- 無宗教信仰者
- 擔任正式照服員者
台大公衛學院行社所所長張書森表示,目前病主法推行 6 年,預立醫囑卻不到 10 萬人,仍有很大進步空間。目前台灣刑法規定,醫師教唆或協助死亡都是犯罪,不過國際、民意趨勢,是以「自主權利」觀點面對死亡,未來如何讓醫療、法律、群眾意見達到平衡,仍需更多資源投入,促進臨終照護,追求高品質死亡和善終。
「安樂死」恐釀救命醫師和死亡醫師兩者立場混淆
臺大醫院倫理中心主任蔡甫昌表示,台灣民眾對於安樂死的訴求一直都存在,最近一次是透過公民連署發動訴求。然而醫界有幾個反對的立場:第一是安寧緩和醫療的需求會無法普及到更多的病患,甚至被忽略或減損安寧照護在台灣推動的成果;其次,是會讓少數主張的人擴張到更多非需求者始其感受到壓力,也就是擔心所謂的滑坡效應;最後,醫師的角色也可能將產生混淆,救命醫師和死亡醫師兩者的立場將面臨衝擊。
蔡甫昌也提及,觀察歐美國家,英國在 2015 年時,議會對於醫師是否協助死亡這項議題持否決態度,但是在 2024 年時,這項議題重新被討論並產生逆轉,改採為支持並會進一步立法;英國的醫學會也從反對的立場,轉為中立的立場。
而回到國內,對於「善終」議題,衛福部表示安寧緩和醫療的精神就是追求有品質的自然死亡過程,而台灣的安寧緩和醫療水準在亞洲排第 1、世界排第 3,相關法案若有不周之處會再來審視(苗栗縣頭屋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