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禮讓行人「快速通過」挨罰6千 駕駛曝原因逆轉免罰

男子阿輝(化名)去年8月間開車行經台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與崇興路二段,因未禮讓行人遭檢舉,挨罰6000元;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,當時左前方有違停車輛擋住視線,加上該路口車流量很大,他來不及停讓又怕後方車輛追撞上來,這才快速通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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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,認為原處分於法不合,裁定撤銷(新北市泰山區)。 《詳全文…》